东方艺术大楼逸夫厅场地服务费收费标准公示

发布者:南开大学博物馆发布时间:2020-11-26浏览次数:14

据《南开大学东方艺术大楼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发字〔2015〕81号),东方艺术大楼逸夫厅场地服务费每场次1500元,使用投影仪、舞台灯光等设备另加收500元,租金以经过校财务处的内部转账方式支付;原则上不对校外开放,特殊情况需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,酌收耗材费、电费、服务费等每场次3000元,直接交付校财务处,并凭发票或收据凭条办理使用手续。